湘西职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考核办法(修订)
第一条 考核采取综合评价模式,由学院团委全面负责并具体实施。考核成绩将作为推优入党、评优评先重要依据。
第二条 每位学员起评分100分,具体考核指标如下:
1. 学员在青马工程培养期间需做好每堂课的学习笔记,每缺一篇扣10分;
2. 日常考勤(青马班安排的所有课程及实践活动),缺勤一次扣10分,迟到一次扣5分,早退一次扣5分(迟到和早退15分钟以上记缺勤一次),迟到、早退累计达两次者,记一次缺勤,请假一次扣5分,缺勤两次或请假三次以上(含三次)不予以结业;
3.请假制度。学员请假需由推荐部门在请假条上签字盖章后,交学院团委备案,请假手续不完备者视为缺勤;
4.培训结束后,学员需完成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。未交学习心得将不予结业。
5. 学员在青马工程培养期间出现有损青马班形象、发布不当言论,破坏队伍团结、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,取消其培训资格。
第三条 本制度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起实施。
第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共青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所有。
共青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